靜宜大學專任教師、專案教師、研究及計畫助理人員
至「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平台修課須知
對象 |
系統設定單位 |
說明 |
本校專任教師專案教師、研究人員、計畫助理人員 |
研究發展處 研究暨產學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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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 |
教務處 綜合業務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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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建議本校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及研究人員於三個月內完成至少六小時學術倫理教育研習,並取得修課證明。
- 專兼任助理人員則應於辦理聘任申請時檢附修習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訓練證明。
-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https://ethics.moe.edu.tw/ ),操作方式請參閱「必修教研人員新手上路」( https://ethics-r.moe.edu.tw/newuser/5/ )。
- 登錄系統之帳號及預設密碼均為您在靜宜大學之個人e-mail帳號。
例如,帳號:xxxx@pu.edu.tw,密碼:xxxx@pu.edu.tw
g登錄帳號後至﹝課程專區→我的課表﹞將課程修畢並進行總測驗,每日限5次未通過機會,通過後,則於隔日中午後至﹝學習歷程﹞下載修課證明。
- 非本校專任人員或學生無本學校email帳號者,可以「個人註冊」方式修課,並請送繳研習證明到研發處存查。
- 教師或研究人員(含計畫助理人員)有上課或成績方面問題,請與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聯繫:https://ethics.moe.edu.tw/contac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