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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非洲菁英人才培育計畫」申請案

教育部來函說明115年度「非洲菁英人才培育計畫」申請案,詳如來文請查照,請有意申請之單位於校內截止日(5/28)前與本處聯繫相關事宜。

【計畫網站】https://nspaec.isu.edu.tw/tw

【辦理方式】

  1. 特定領域學位專班
    • 開班領域:領域以農業、醫療、資訊、商管與華語教育為限,其中並以農業及醫療領域為優先。
    • 招生對象:持非洲國家護照之學生。
    • 開班方式:得以招收非洲國家一般學生或與當地大學合作雙聯學位(學碩博)班之方式進行。
    • 在臺上課之開班人數:
      • 碩士學位班者,每班人數需達15人以上 每班至多一年補助 300 萬元。  
      • 博士學位班者,每班人數需達10人以上。 每班至多補助 200 萬元。   
    • 學校與企業應提撥總計畫經費至少20%做為計畫配合款。如規劃招生時提供入學獎助學金,應由配合款支應。
    • 該班別應有我國或當地國企業共同參與培育,參與之企業應提供人才培育配合款,並提供學生赴企業參與見(實)習與研發機會。
       
  2. 短期專題研習學分班
    • 以跨領域或議題導向、專題研習之短期研習方式辦理,完成課程者授予學分證明。領域以農業、醫療、資訊、商管與華語教育為限,其中並以農業及醫療領域為優先。
    • 參加對象:非洲國家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教職員生或政府官員,且不得為在臺之境外學生身分,可跨國共班上課。
    • 以英語授課,依不同領域或議題,每校至多提出 3 班。
    • 每班開課時間至少 7 天(包括假日)以上,每班人數至少達 10 人。
    • 因應疫情影響,得以遠距方式推動。課程採線上方式辦理者,總時數為 50小時,一班以30人為原則。
    • 每年每班補助上限 30 萬元;採遠距教學者,每年每班以 10 萬元為上限。  
       
  3. 推動我國大學校院聯盟合作
    • 為促進我國大學與非洲大學學術交流,針對農業、醫療、資訊、商管與教育等領域,學校得申請作為聯盟學校並擔任聯盟窗口,每校以申請擔任 1 個領域之聯盟窗口為限。
    • 補助大學與非洲國家大學合作辦理學術會議、研討會、論壇、共同研究、選送師生交流及工作坊等學術活動。上開活動聯盟學校應另外邀集國內至少 4 校,採跨校合作方式,與非洲至少 2 所以上大學辦理學術交流,並由聯盟窗口學校申請補助經費。
    • 每案以申請補助 2 場活動為限。
    • 各領域聯盟學校辦理活動時應函文各大學校院公告申請資訊,並副知本部。另針對辦理情形及交流結果,應於辦理結案時於報告內提供相關文字、圖片、影像及影片等資料並錄於光碟中,一併報部。
    • 聯盟學校每案補助上限 150 萬元。採線上同步方式辦理者,每案補 助 30 萬元。每案以申請補助 2 場活動為限。   

 

 

報部資料】

  1. 計畫書及經費需求明細表並裝訂成冊(另含光碟1份)正本一式3份
  2. 經費申請表一式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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