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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學組

 

教育部「校園公『議』行動計畫」

一、本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間:入選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

(二)徵求執行單位:

1、提案期間:本計畫公告日起至113年2月底;如經費未用罄,將另開放第2階段申請。

2、執行單位:全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或系所、依法設立之團體或法人。

3、提案方式:於本部青年發展署「學生會資訊交流平臺」之報名專區(https://sa.yda.gov.tw/register-form)上傳計畫相關資料。

4、提案規劃:

(1)課程/活動規劃:應規劃可激發校園學生參與公共事務熱忱之探究與實作課程/活動,並結合與學生生活周遭校園相關之公共事務議題,透過多元、創新之規劃設計培力學員;另為擴大校園學生參與,課程/活動參與對象及方式,可導入跨區域、跨校連結等設計規劃。

(2)參與對象及人數:以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含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為對象,參與學員不限於同一校學生,年度整體參與人數須達80人次。

5、經費額度:每案最高核給60萬元,實際金額以本部青年發展署核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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