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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學組

 

116年度「榮靜計畫」徵件-請於9/15日前完成研究計畫書進行計畫書比對

116年院校計畫申請公告及相關公文請參閱附件1與附件2。本次申請案之重要事項與配合辦理項目說明如下:

一、申請計畫時程與系統:

  • 申請期間:115年9月1日起至 115年9月30日 止

·      申請網址:https://wpr.vghtc.gov.tw/VGHTC/

 

二、請各校計畫主持人必要完成事項如下:

(一)完成研究計畫原創性比對

  • 帳號開通:請中榮共同計劃主持人尚未註冊 iThenticate 系統帳號,請務必於115年9月4日前 填妥「帳號申請表」(附件3)提出申請
  • 比對流程:「院校計畫主持人」於9月15日前完成研究計畫撰寫->「院校計畫主持人」查閱專題研究管理系統中「預覽合併檔」(比對用)->「中榮共同主持人」認領iThenticate比對檔,上傳至本院 iThenticate 系統 (網址:https://vghtc.turnitin.com) 進行檢核->「中榮共同主持人」將完整分析報告由->「院校計畫主持人」上傳至專題研究計畫管理系統之繳交送出上傳比對分析報告
  • 比對標準:每件計畫比對以2次為限,相似度須低於40%。若高於40%則請重新撰寫計畫書

(二)符合學術倫理教育訓練規定(院校計畫主持人請與中榮共同計畫主持人提供學術倫理課程證書)

  • 申請前:本院計畫人員於申請日前 3年內,必須累積完成至少 6小時之學術倫理課程,於申請時檢附證明,由「計畫主持人」上傳至專題研究計畫管理系統
  • 執行期間:計畫核定執行後,本院計畫人員每年須參加本院「學術倫理與研究經費管理訓練」至少3小時,由「計畫主持人」上傳至專題研究計畫管理系統

(三)備齊各類相關試驗之核准文件(於115年12月前完成核准文件,未於規定期限前提交核准文件,則無法通過計畫):院校計畫主持人請中榮共同計畫主持人提供IRB等核可證書) 。

若計畫內容涉及以下實驗,本院人員須確保在申請期間內完成相關核准程序:

  • 涉及項目:包括人體研究/試驗、胚胎幹細胞、基因重組、基因轉殖田間試驗、動物實驗,以及第二級以上感染性生物材料試驗。
  • 文件規範:
    • 申請時請檢附相關委員會之核准文件;若審查中,應先繳交送審證明,並於規定時間內補齊。
    • 資料正確性:核准文件上的「主持人姓名」與「計畫名稱」須與本次申請案完全相符。
    • 效期規範:核准效期須涵蓋整個執行期間。
    • 一份同意文件僅對應一件研究計畫,不得重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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