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6年度補助資源循環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
函轉環境部資源循環署「116年度補助資源循環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
補助法令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補助資源循環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115年8月21日至115年10月12日
二、補助項目:
(一)為開發資源循環所需之原創性產品設計、生產流程、商業服務及再利用技術之創新研究型計畫。
(二)為創新技術、產品或商業服務,已完成初步可行性分析,可直接切入商轉驗證及發展之商轉開發型計畫。
(三)補助項目以人事費、耗材費、設備使用及維護費、委託檢測費、委託研究費及行政管理費為限。
三、資格條件:
(一)依大學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
(二)具研究發展能力之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行政法人。
(三)國內依法規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公司。
(四)依廢棄物清理法取得登記或許可之機構。
四、審查方式:詳如申請須知肆。
五、補助金額上限:各案補助金額上限為新臺幣(下同)250萬元。
六、其他補助須知事項:詳如申請作業手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