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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學組

 

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十八點

國科會來函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十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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