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產學組

 

轉知文化部修正「文化部公共藝術視覺藝術類專家學者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名稱並修正為「文化部公共藝術專家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

教育部轉知文化部修正「文化部公共藝術視覺藝術類專家學者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名稱並修正為「文化部公共藝術專家資料庫建置作業須知」,並自114年4月15日生效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