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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公告
國科會修正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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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科會修正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新增第四款規定申請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應於申請機構函送國科會申請研究計畫之日前,完成至少六小時之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申請機構備查。
國科會修正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六點 來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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