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 核銷結案注意事項
出國前請先完成請假
結報期限
返國後15日內辦理經費結報(含假日計算在內)
校內結報前
向校方辦理經費核結前請先於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上傳下列項目:
- 線上繳交「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報告」。
- 線上經費報銷:請至國科會經費核銷線上填寫完成後暫存,待您與研發處核對正確金額,"經費核銷系統"再送出。
- 完成上傳後再列印經費結報明細畫面。
經費核結相關文件
依國科會函文所示核定補助金額、補助項目申請,非核定補助項目(例如:國內交通費用、手續費、行理託運費…)不可報支。
一、機票費文件:需為臺灣至會議地點最直接航程之本國班機往返經濟艙。
- 國際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買受人需開立靜宜大學)。
- 電子機票。
- 機票票根或登機證存根。(請依電子機票行程順序黏貼)
- 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司班機申請書 (因故無法搭本國班機者,則須增加此文件)
二、註冊費文件
- 大會開立之註冊費收據正本
- 台灣銀行賣出即期匯率或出國前銀行兌換水單。
(匯率請以搭飛機前一天(出國前一天)台灣銀行美元賣出即期匯率為主並附上台灣銀行匯率証明文件)或出國前銀行兌換水單 - 國內外差旅費報告表
- 支出證明單(如註冊費收據為網路列印者,則須增加此文件)
三、國科會文件:請到國科會網站製作。
- 列印經會計室確認後之經費結報明細畫面。
- 國科會核准公函影印本一份
以上文件請先送至研發處(主顧805)確認文件完整性及金額。
四、經費申請文件:
- 請提供身份證字號供校方轉帳到您的郵局帳戶。
- 如果您沒有曾經在學校建置過帳戶資訊,請檢附郵局帳戶封面頁影本。
五、校內承辦聯絡資訊:
- 帳務核銷--會計室黃海容小姐 分機11505,E-mail:caliu@pu.edu.tw
- 國科會申請案--研究發展處王奕筑小姐 分機11833 E-mail:icwang@p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