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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3年8月1日生效

一、國科會來函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特約研究人員從事特約研究計畫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113年8月1日生效。

二、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三點:計畫主持人資格刪除須為非退休人員之規定。

(二)第七點:提高研究主持費至每月新臺幣四萬元。

(三)因本次修正計畫主持人資格刪除須為非退休人員之規定,故刪除原第十點規定。

(四)第十點:

1、點次變更。

2、修正第四項,為符實際頒發獎勵,將「獎牌」修正為「獎座」。

(五)第十一點:

1、點次變更。

2、將現行規定之「延期與經費用途」變更,修正為「計畫」變更。

三、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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