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七點,即日起生效。
國科會來文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作業要點」第七點,修正節錄如下:
(一)支領計畫項下兼任助理、兼課或其他兼職之工作酬金、研究津貼,每月超過新臺幣二萬一千元。
(二) 獲獎人取得博士學位後,應於三個月內至本會網站線上繳交博士學位證書及博士論文電子檔,研究計畫涉及臨床試驗且進行性別分析者,應一併繳交性別分析報告,說明性別分析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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